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不符!江苏海兴化工被罚6.86万元
据信用江苏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5月24日,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因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被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6.86万元。
图源:信用江苏官网截图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8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10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胜军,地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